房屋稅,
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。
Q. 房屋稅是什麼?
A. 房屋稅,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。
所謂的房屋,除一般通稱的房屋外,尚包含其他形狀特殊而供住宅、工作、營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在內,如夾層屋、頂樓加蓋、車庫等均是。
此外,房屋稅之課徵,不以合法為必要。無照之違章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。
Q. 房屋稅何時繳交?課徵期間又是如何計算?
A. 房屋稅 1 年徵收 1 次,開徵日期由政府定之。
目前繳納期限是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;未滿1年,則按月依比例課徵。課稅期間是由前1年的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。
Q. 房屋稅應該由何人繳納?
A.
1. 房屋所有人: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。
2. 典權人:房屋設有典權者,向典權人徵收。
3. 共有人: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,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,其不為推定者,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。
4. 受託人:房屋為信託財產者,於信託關係存續中,以受託人為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。
*備註:未辦產權登記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,房屋稅向起造人徵收之。無執照者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之。
Q. 房屋稅怎麼算?
適用稅率X房屋評定現值 = 應繳納房屋稅
*房屋稅線上試算-安新建經全新二代價金履約保證服務領先品牌
*稅率: 在中央法定稅率範圍內,直轄市及縣 (市) 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分別規定房屋稅徵收率
房屋稅稅率,以台北市為例
*各縣市最新稅率以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。
Q. 房屋稅的房屋評定現值是什麼?怎麼算?
A. 房屋評定現值,是主管稽徵機關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,而核計房屋現值。
其中,房屋標準價格是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,並由直轄市、縣 (市) 政府公告之:
一、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,區分種類及等級。
二、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。
三、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,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,訂定標準。
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,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,按年遞減其價格。
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公式:房屋核定單價 × 面積 × (1-折舊率 × 折舊年數)
× 街路等級調整率(地段率)
房屋稅節稅小學堂!
▌ 交屋時,記得確認房屋的使用目的!不繳冤枉稅!
房屋移轉後,記得要檢查前一任屋主將該房屋做何使用目的!若前任屋主設為營業用,移轉後未申請更改使用目的,即使未作營業使用而是自住用,房屋稅還是會以3%的稅率做計算,而非自住用的1.2%唷!
▌ 欲申請使用情形變更?時間點很重要!!
承上,欲更改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請建造、增建、改建、變更使用或移轉、承典完成之日起30日內申報。最重要的!!若在每月15日(含)以前申請使用變更,則稅率當月生效;若於16日(含)以後申請,則次月適用。
▌ 想申請自住優惠稅率?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3要件!
1.所有權人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並有實際居住使用。
2.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。
3.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符合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,才可以按照各縣市的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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